早报讯 (记者赖劲松)为减少严重缺陷儿的出生,我省将实施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昨日,省卫生厅正式制定并出台了《2012年福建省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免费产前筛查诊断项目实施方案》。
我省规定,免费检查内容包括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两方面。其中,产前筛查方面,以血清生化三联筛查评估15-20周孕妇唐氏综合征及神经管缺陷的风险值;同时对18-24周孕妇进行产前彩色超声筛查。产前诊断方面,对血清筛查高风险的孕妇进行介入性产前诊断;对神经管缺陷高风险及产前超声筛查异常的孕妇进行彩色超声产前诊断确诊。根据诊断结果给予医学指导,随访至分娩。
全省各级财政将设立专项经费对农村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产前筛查、诊断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430元/人。省级财政结合各地财力情况分档补助。除省级财政补助以外,其余经费由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分担,补足人均430元。市、县级分担比例由设区市政府确定。厦门市开展项目所需经费由厦门市政府承担。
据了解,省卫生厅今年将在省内8个设区市的55个县(市、区)开展这些项目;项目地区农业户籍孕妇和城市低保孕妇预计为7.5万人,其中上年结转任务数1.5万人,当年新增任务数6万人。厦门市实施项目范围及对象由厦门市另行制定方案。
原文:http://szb.qzwb.com/dnzb/html/2012-04/13/content_385631.htm